讀書心得-摩根財團
好像已經絕版了,但有辦法購買的話很推薦買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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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上個月20號以來說要挑戰每週讀二本書,實際情況如下:
我的人生,我的世界觀:薛丁格傳記與信件
摩根財團
投資之路-嘉信傳記
教練:Bill Campbell的管理課
全球新版圖:為能源權威尤金的著作,講近代能源演進
石油世紀:為能源權威尤金的著作,講石油的發源與演進
假設以每週二本書的節奏,目前已經過了6週,所以我應該看完12本,但實際情況是指看完六本,大概是一週一本的情形。
然而仔細想想,我覺得也沒有不好,因為我選的書有許多本是超過700頁的巨作,不是能快速啃完的。其次是我也刻意不讓自己陷入一定要看二本的激勵機制,不然我應該去看字體很大,200-300頁的書籍。最後,我除了讀書,也會做三次的複習,第一次是看書,第二次是做簡單的筆記與心得,第三次則是精讀與詳細筆記,當然這會依照書籍的重要性選擇要不要讀第二次與第三次。
未來會分享的筆記應該是第二次閱讀的為主,也就是我覺得沒那麼重要的就不會分享,就算分享也不會是最細節的內容。
以下是正文
目前J.P. Morgam與Morgan Stanley 市值加起來大概7,659億美元,是美國第二大金融機構,僅次於以保險為主的Berkshire,遠遠超過其他同行。他的出身一開始就不平凡,中間經歷了轉型才到今天。
這本書讓我們看到摩根是如何打造他們的生意,並且將這個生意持續保持活力。
摩根財團這本書主要講述從一個美國紡織業者皮博迪到英國做銀行業開始,到後來交棒給朱尼厄斯摩根,最後演變成美國最大銀行家的故事。
在書中大概能梳理出幾個關鍵背景與他們在這幾個時代成功的方式:
一、領主時代(1838-1913)
19世紀到20世紀早期是資金緊缺的時代,由於歐陸各國採用的是金銀本位制,加上硬通貨貨幣增加的速度比不上工業革命之後,人類生產力的快速提升,因此導致通貨稀缺,銀行家成為分配資源的主要玩家。
在此年代,銀行家主要的工作是將稀少的資源分配給可以產生最大回報的國家與產業。加上早期年代存在大量的資訊不對稱,因此,銀行家的信譽非常重要,這也是為什麼當時的銀行家通常為世襲制,而新進的銀行家則難以與大家族競爭的原因。
一個銀行家的聲譽是透過幾代人資本配置的成果來堆疊的,而他們也非常保護自己的聲譽,在資金的分配上非常謹慎,並且不接受一般平民的資金需求。
工業革命剛開始時,沒有一家企業或國家有足夠的資金支撐起工業化的支出。為了鋪設鐵路、電報線路、電網以及蓋工廠買設備,他們必須有求於銀行家。尤其當時市場機制規定並不完善,激烈的競爭往往使得即使是鐵路這種穩收益的生意都受到極大的不確定性。最有名的極為多次出現鐵路競爭者在同一條綫路上進行價格戰,最後導致兩家公司都虧損嚴重。
而國家也類似,例如當時的美國為了進行工業化,許多州破產賴帳是常態,這也導致當時許多英國倫敦城的金融家認為美國是詐騙與倒帳的產地。
這樣的現象直接導致了銀行家地位的提升,銀行家可藉由整合客戶資產,對公司進行控制,或是動用一切力量去影響國家政策,包括代表英國投資人與政府溝通,透過選舉宣傳影響投票結果,甚至是賄選、賄賂官員等等。
使得銀行家得以建立辛迪加,也就是極致控制的產業卡爾特,極盛時期的摩根財團,控制了鐵路、鋼鐵等產業,甚至也承銷了大部分美國國債。
在當時,最好的生意並不是投資有潛力的企業,而是牽頭控制整個產業,藉此控制產業的競爭性,透過壟斷來創造超額報酬。
另一方面,成為優質國家的融資來源也至關重要,英、美、法等國國債的承銷業務通常是穩賺不賠的好生意,也因此被羅斯財爾德、巴林等傳統家族控制。
摩根財團則是透過普法戰爭後,參與法國賠款貸款而進入國債市場。當時傳統家族因為已經貸款給德國,俾斯麥在國際上極力阻止各國及銀行家借錢給法國,因此讓摩根有了機會。
國家的經濟危機需要銀行家支撐,銀行家也能藉此更近一步集權與獲利。
在1913年以前的美國,基本上不存在穩定的中央銀行,及此出現過幾次央行也是因為地方放權思想而被解散。這使得銀行家能夠發揮得空間可觸及整個市場的秩序。
在每次經濟危機時,都是銀行家藉此掌控優質企業股權,獲利的好時機。當然前提是自己的投資不是處於震央。
例如1990年代的經濟蕭條,使摩根財團掌控美國一半的鐵路事業。或是1907年的金融危機,摩根財團藉此賺取一大筆的債券與股權。
摩根能每次在金融危機時擔任中央銀行,是因為他們沿襲了英國金融家傳統保守的慣例,他們只投資穩健保守的大公司,並且也只與他們往來,甚至進一步去控制他們的董事會,對他們有絕對的影響力。
二、外交時代(1913-1948)
1913年美國成立聯準會,兩次大戰使得各國紛紛放棄金本位,使得傳統的銀行家不再具有以往那樣強勢的地位。在此期間的摩根財團,往往面臨兩難的情境。一來是他們仍是最大的資金分配者之一,但是面對政府拆分的意圖,與質疑銀行家掌控產業是否正確的辯論。使得摩根財團在資金決策上綁手綁腳。
另一方面,卻又要面臨國家政策的要求。例如在一戰、二戰期間,摩根在美國正式參戰前,正是連接美國與英國的橋樑。其他時間,摩根也被要求參與美國在全球的殖民擴張,例如去中國開設銀行,或是貸款給拉美國家、一戰戰敗的德國等等。
這個年代也是摩根家族與專業經理人轉換的時期。
隨著朱尼厄斯·摩根、皮爾龐特到杰克的時期,摩根對公司經營的參與程度開始下降,杰克作為第三代銀行家,他事實上心不在銀行,而是遊艇。但杰克厲害的地方在於,他非常善於任用厲害的人為他工作,包括了拉蒙特、惠特尼等專業經理人。
當然,摩根財團在思想上仍屬於上個時代,這也使得這些經理人在經營上有點力不從心。
在1929年之前,拉蒙特致力於幫助許多國家恢復不再可行的金本位制,由於過去累積的聲譽,許多國家的央行都非常仰賴摩根的意見,因此,當時拉蒙特透過貸款協助英國與日本恢復金本位的努力都得到政府支持,但最後都在一年內失敗,這導致了兩國提早面對金融危機。
當時代的摩根財團也臨客戶與母國的敵對
拉蒙特在1920年代以來,與日本、義大利、德國展開許多業務,拉蒙特也因此陷入了過度以客戶為中心,犧牲美國利益的狀況,此情形也加劇了後來美國輿論上想分拆摩根財團的壓力。
以義大利為例,拉蒙特在墨索里尼上台以後,因為墨索里尼在經濟上有一些建樹,因此成為摩根的優質客戶,拉蒙特認為墨索里尼在政治上與在經濟上需要將其分開看,也不認為墨索里尼會走上戰爭的道路。拉蒙特協助義大利在美國設置報社,嘗試影響華府對義大利的看法。同樣的事情也在日本上發生。
摩根財團也貸款了許多錢給這三個國家,因此也左右了拉蒙特對於這些極權國家的態度,並忽略了風險。
這使得摩根財團一直為這些國家努力到最後一刻,最後則因為戰爭而無法收回這些國家的貸款。
三、賭場時代(1948-1990)
戰後的金融市場,已經和過去非常不一樣,摩根財團在1935年拆分成摩根史坦利、J.P. 摩根、英國的摩根建富、法國的XX摩根。戰後的政治與金融開始切割,並且認為秘密協商是邪惡財團的表現,使得過去摩根財團與國家之間的關係漸趨透明。
戰後傳統銀行家的作風已經變得不可行,然而JP摩根與摩根史坦利卻仍維持過往的風格,他們不接受一般客戶的存放款,只與最大的企業互動。但法律規定他們在單一企業上只能貸款銀行營運資本的10%,使得JP摩根受到壓抑,在1950年代,JP摩根在美國國內銀行的規模介於20-30位之間,被許多接受民間存款的零售銀行超過。
這個時代銀行家與企業的角色也在發生轉變,許多卡爾特分拆後的大型公司以及新興起的科技公司(如AT&T, 通用汽車),都已經成為現金充沛的大型企業,加上戰後不再有金本位制,全球資金氾濫,使得對銀行家資金的需求不那麼大了。
這也使得銀行家從過去高高在上,只需等客戶上門,且能夠控制旗下貸款公司的情形,變成需要業務拜訪這些企業,以求得他們願意與銀行往來。
甚至許多企業能夠繞過金融機構,自行發行債券。
在1970年代,德士古石油、美孚石油、國際收割機公司擺脫摩根史坦利,直接向機構投資者發債。
且公司的財務主管開始採取”荷蘭式拍賣“的方式,讓銀行間互相競爭,以讓公司取得最好的報價。
1982年之後,證券交易委員會頒布了“415規則”,藍籌公司不必逐筆登記發行債券,而是可以登記大宗證券,並在兩年內分次發行。而且公司可以不要投資銀行,直接把證券銷售給機構。
在賭場時代,藍籌公司不再需要銀行家為他們開“健康證明”,他們的資信往往勝過他們的銀下。
這使得在1983年,從1953年以來就盤據承銷商霸主的摩根史丹利,直接掉到了第六名。以交易為主的所羅門公司成為新首領。
這樣的制度也使得包銷開始盛行,由銀行家承擔風險,並在發行後快速分銷出去。也因為此關係,投資銀行業快速的集中化,因為只有華爾街最大的投資銀行—摩根史坦利、高盛、第一波士頓、美林、所羅門兄弟、希爾遜-雷曼公司,才有資本吞進大宗股份,然後再很快脫手。
在”415規則”頒布以前,這六大公司承銷金額占新債務的1/4,在此之後,則到了新債務發行的一半之多。
J.P. 摩根後來也開始接受零售存款,雖然門檻仍然很高,並且在1958年併購了比自己四倍大的銀行「擔保信託銀行」,成功奪回全球第一大銀行的位置,存款增加至40億美元,美國前百大客戶中有97個是其客戶。每年貸款的金額是第二名到第五名的總和。
然而,1961年的一個創新改變了銀行對存款的需要,也就是「可轉讓大額定存單」的發明。
在1950年代末期,市場利率漲至4.5%,使得許多公司將存款轉移至貨幣市場票據,以獲取利息,當時的規定是銀行不會對30天內的存款支付利息。而銀行家們則嘗試繞過此規定,發明30天期以上的可轉讓大額定存單,出售給企業與消費者。
這使得銀行的籌資方式得到解放,也解決存款資金外流的狀況。
而摩根銀行也開始做起了隔夜貸款業務,也就是將不需要用到的資金貸款給其他銀行,每天的規模可達10-20億美元。
許多商業銀行的重心也從存款業務轉移至資金交易廳。過去老派銀行家需要請公司財務主任吃飯,以保住他們在銀行的忖款,如今變成瘦弱且甲狀腺亢進的人成天泡在電話上,無需禮貌與教養,無情地進行交易。
摩根也參與其中,其成為60年代最活躍的國庫券、市政債券交易商。1962年,摩根甚至在申購三月財政部國庫券上,13億的總額,摩根就購買了6.5億。這件事讓美國政府震驚,並在後面規定,一家公司只能購得每週出售證券的1/4。
當時的銀行商業模式變成:透過購買廉價的資金,擴大貸款金額與貸款利率,以賺取利差。這樣的商業模式進一步稀釋了摩根早期傳統銀行家的文化,使得摩根更像是交易公司,也讓銀行與投資銀行的分野再次出現模糊。
摩根史坦利的狀況也不慎理想,在1950年代,摩根史坦利的資本只有300萬美元。在分拆後的很長一段期間內,摩根史坦利透過牢牢掌握過去與摩根密切大企業的關係,加上與J.P. 摩根的合作,仍在承銷證券的綁上維持第一,且仍是許多財富500的主辦行。
而同時期,高盛與所羅門公司的興起,也加劇了競爭。
所羅門的約翰・古特福羅創造了許多金融工具與交易技巧,確保其在銀行團中的地位,他們與資本提供者,也就是佔紐約證交所3/4交易量的投資機構保持密切關係。而摩根史坦利則是與資本使用者,也就是大企業保持關係。在1960年代,隨著通膨,養老基金與保險公司更積極地管理其投資組合,使得能夠處理複雜大宗交易的所羅門公司崛起。而這些機構需要的交易技巧與工具,摩根史坦利無法提供。
這使得摩根史坦利開始轉型,1971年合夥人鮑伯・鮑德溫主導通過了證券的銷售與交易業務,並且透過股票與債券的交易來發展與機構投資人的關係。公司也打破平均主義,推行注重實績的薪酬制度,給內部帶來競爭與緊張的氛圍。
1973年,公司成立股票研究部。這些交易與經銷部門支持著摩根史丹利的承銷業務,並且他也成立的華爾街第一個兼併與收購部門。
在整個60年代,企業兼併的浪潮興起,有2.5萬家企業消失,且企業間的敵意併購日趨興盛。起先摩根史坦利作為大企業的關係投行,並不喜歡這種商業模式,因為它破壞了與企業的關係。然而在新的合夥人格林希爾的領導下,摩根史坦利還是在1974年首次參與了敵意併購,英科併購蓄電池公司。
格林希爾認為:這是一個不可避免的趨勢,如果這對於管理層不公平,但這件事對股東卻是公平的。
摩根史坦利代表的是那些永不滿足、正值發展高峰、想開拓不同領域的公司,
而當時許多中型企業則與高盛有較好的關係,也因此高盛成為此波敵意併購的防禦者。
整個華爾街也因此被分割為兩大陣營:進攻方(摩根史坦利、第一波士頓、德雷克賽爾、美林等)與防禦方(高盛、所羅門等)。
摩根史坦利的第一個敵意併購雖然成功,但此次併購的後續並不美滿。英科最後以每股41美元價格併購此前只有19美元價格的蓄電池公司。且併購後管理不善,在同業競爭中敗陣下來。使得英科公司的稅後淨利高點停留在併購當年度的3億多美元。到了1980年,由於蓄電池公司持續虧損,最後被拆分拍賣掉。
格林希爾事後回顧:投資銀行正變的脫離現實經濟生活中的工作、工廠與民眾。收購能在什麼意義上被解釋為成果呢?投資銀行的銀行家開始以短期眼光看待其客戶業務。
1974年,一億美元會被認爲是一筆大生意;1978年時,一年就有八筆交易超過一億美元,且5-6億美元的生意已經很常見。
這些新的收購方式與過去傳統以股份併購的方式不同,主要都是現金收購。摩根史坦利則按成交總額的百分比收取服務費,所以其利潤扶搖直上。
1978年時,摩根史坦利被查出以內部客戶資料,促成併購案的情形,且公司在1976年時設立了「風險套利部門」,近一步在併購目標上展開投機業務,使得內幕交易疑慮開始籠罩。
與傳統銀行業務不同,兼併諮詢需要得罪一些客戶來取悅另一些客戶。
1979年,摩根史坦利促成殼牌石油併購貝爾利基石油公司,為當時史上最大的併購案,摩根史坦利藉此賺取了1,430萬美元。
而競標失利的其他客戶,美孚石油與德士古石油則非常憤怒,美孚石油後來逐漸將其業務轉向美林公司。
1981年,摩根史坦利為華爾街投資銀行第一名,兼併收入達4,000萬美元。此後,其開始被高盛、所羅門、第一波士頓與雷曼超越。
隨著摩根史坦利被超越,其也開始展開過去不願接觸的生意:高收益債券。並且開始為個人與機構管理短期資金。
整個1980年代的兼併狂熱導致了令人震驚的怪事,美國經濟持續繁榮,但公司財務體質卻病弱了。到1987年時,非金融公司的債務達到1.8億美元,公司一半的獲利都付給了債權人。
1979年,槓桿收購開始引起華爾街注意,摩根史坦利於1985年與信諾保險公司合資建立槓桿收購基金。
1986年,摩根史坦利與愛爾蘭紙板企業以12億美元收購美國紙箱公司,摩根史坦利與愛爾蘭企業僅各出1,000萬美元,其餘都是借來的。這個案子讓摩根史坦利賺取了3,240萬美元。三年後,摩根史坦利協助KKR收購歐文斯-伊利諾斯公司,交易金額達42億美元,摩根史坦利收了5,400萬美元的收費。當時摩根史坦利僅15億美元的資本,但發放了6億美元的短期Bridge Loan來做成交易。
至此摩根史坦利與早期摩根家族年代的重商資本主義融資已經沒有任何相似之處。
為了籌集更多資金,摩根史坦利於1986年上市,向公眾出售了20%股份。


